業於 2024-05-01 由 黃聰明 更新

刑法典中關於監督權涉及的形勢風險結構如下圖:

在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中,風險因子主要有「未成年子女」,而在個人法益的財產犯罪中,風險因子係財產。前者的行為有「和誘」及「略誘」,後者有「竊盜」及「搶奪」,這些行為的「攻擊對象」都是「風險因子」,而受有法益侵害的是風險結果就是有家庭監督權的父母的未成年子女的監督權被侵害,以及財產所有權人對財產的監督權被侵害。其監督權「T字帳」如下:

類似的對應關係,對家庭監督權有第242條及第243條對應到財產監督權的第349條。

黃聰明
黃聰明

政府部門會計主管,部定講師,並就讀於中正大學法律博士班
臺大商研所(80)及中興法律碩專班(111)畢業
碁峰資訊專業作者
刑法「異」見書
jidca2004@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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