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數犯罪決意,原則上是數罪併罰,例外是一則條文,例如強盜後另行起殺人該當第332條第1項之罪。如果是一犯罪決意侵害數法益,原則上是想想像競合,理由在於只有一個犯罪決意,因此以數罪評價恐有評價過當之虞。例如為了傷害乙而侵入其住宅:

但有一則條文可以涵攝,依一則條文論處,有數則條文而條文間有競合關係,以法條競合論處,如果法條沒有競合關係,但數行為間存在可以吸收或補充關係者,以與罰行為論處,最後,這些例外都不足以評價一犯罪決意對法益侵害的評價時,例外論以數罪併罰,例如持搶接續殺害數人的不同種行為,此類型稱為去夾結:

也可以是同種行為,例如接續用槍射殺死數人,雖是數個第271條第1項之罪,但無法用原則的想像競合論處,又非例外的一則條文,法條競合、與罰行為,因此只能論以數罪併罰,此即下圖中綠字的分析路徑。
